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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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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梦

  时隔一年回归倩女,我逛着藏宝阁,买下一个性价比还算高的医师号。

  再一次登陆游戏,很多东西都早已陌生了,我往号上充了些钱,改名叫琼玖。

  还未来得及重启游戏,初尘的密聊就过来了。

  我才得知,原来我买的这个号,曾经是他固定队的奶妈。

  他缺一个医师,而我,缺一个重新将我带入游戏生活的人。

  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初尘是帮里的长老,他让我进咫尺天涯,我便进了。他问我要不要刷任务,我也都应了随他一起。

  一切的发展都自然得像本就该是这样一般,直到比武前队里的侠客水边发现我的家园一栏是空白的。

  我起初并没有太在意有没有家园的问题,而今水边一说,倒是觉得没有祈福跟着他们去比武的确不大妥当。我开了藏宝阁逛了逛,按着他们推荐的价位却没有找到比较合适的,便又刷喇叭收,依旧没有人给我回复。

  刚想说贵点儿也买一个吧,总是要用的,却见初尘在队里问我:“你有家具吗?”

  我上了坐骑跑到最近的仓库里找,然后问他家园忌的是什么属性。

  他答了木火,我便又仔细将那些家具一件件检查了一番,然后告诉他,这一包的粉色家具里,恰好没有木火属性的。

  关于缘分,总有那么多的恰好,可偏爱情,从不信缘分注定的恰好。

  我同初尘结婚了,没有十里红妆,没有锣鼓喧天。

  婚礼的现场除却穿着火红嫁衣的我与初尘,不过寥寥几人,没有祝福,没有寒暄,所有人都安静得瞧着我们,等着这场婚礼如期结束。

  我看着画面中的医师与异人携手走过三生湖的红毯,无动于衷得等着仪式结束去家园摆置气数家具。可这身名为长相守的嫁衣,在时隔太久以后,仍是束缚住了我,束缚住了我的心。

  我唤来初尘指点他换下了气数较低的家具,然后将号上自带的家具放上,气数果真又高了许多,等一切安定好了,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跑去门口祈福,第一次,便出了向天借命。又仔细瞧了瞧别的属性,七七八八也都已经出了,至少对于明天的比武来说,已经足够好了。我将祈福出的属性发在队里跟初尘炫耀,他却只淡淡回了声噢。还未来得及从家园里出去,就见得初尘靠近,我迟疑着同意交易,看着交易栏的一堆状态药与食盒有些傻眼。

  初尘道:“像你这样懒散的人肯定不喜欢一种种搜罗这种状态药,便在自己买的时候,给你也捎了一份。”

  我瞅了瞅那些药,想要将钱给他,他却死活没收,最后他说:“你若硬是要算,就当是新婚礼物就好了,虽然寒碜了些,总归算份心意了。”我没再坚持还钱,却悄悄对他有了些改观,我将那包药放置好,然后同他说了晚安。

  或许初尘记得我的习惯,了解我的个性,不过出于细腻,而我依旧被这份细腻所感动。

  而第一天便在他家借到的这条命,还是慢慢得回报于他,以偏爱的形式。

  这是成为初尘家的房客的第一天,而我大概,是最不称职的房客。

  像初尘说的那样,我懒散,最不喜欢做一些固定的事情,别说守着关键字偷菜了,我连收菜都基本会忘记。

  初尘是个异人,甚至连平日里的任务,除却跑票我也都是跟着他酱油的,只是初尘从未责怪过一句。

  那日做小青,初尘喊齐了人便进了,只是我忘了点跟随,就那么显眼得站在了上头。

  初尘习以为常,只是队里的奶妈看不过去,便出口嘲讽我:“上头那个大神奶敢从你那高贵的纸鸢上下来吗?一动不动在那儿连个怪都不放,把自己当女神让我们供奉?也不知道谁给惯的。”

  我自知理亏,便想回句话就下去帮忙,只是在我敲完字之前初尘就在队里回了话,我看到他说:“我惯的。”我愣在原地,看初尘继续说:“以后还是把夫妻称号挂上吧,你不用动手,我来就好。”我不知道接什么好,只是傻傻回,嗯,好。

  房客是什么定义,起初,我以为房客不过是共用一个家园,而初尘的处处维护,与平日里的惯纵,一点点融化了我对房客最初的看法。

  一般除却偶尔的意外,我与初尘都是同固定队一起任务的,那日联赛水边不在,初尘就调了射手进队里。

  联赛两边的实力相当,可我那天却不知为什么老卡住,经常一反应过来,队友就死了,在第三次这样的情况后,我补偿似的拉那射手起来,可却看到了拒绝接受复活的提示。

  我没有在意,以为他不过是按错了,就又投入到加血解状态的任务里。

  可那射手忽然说:“初尘的媳妇是个手残奶,根本不如以前的堇色。”

  我瞧着堇色这名字有些眼熟,而后才记起,是这个号的前主人。我不在意射手怎么说,可我却不自觉得在意初尘的反应。

  初尘还是开口了,他说:“我喜欢就好。”

  他喜欢就好。

  那句喜欢在日后的多少个日子里像毒药一般缓缓渗入,由表到里,打破防护渗透到心里,无药可医。

我是个风景党,而初尘似乎总在忙碌着。

  任务完了我便去蒲家村的小角落看风景,而当我再将游戏打开时,看到了坐在我身边的初尘。

  我没吭声,他也不说话,我们就那么彼此沉默得坐在那个角落,对着蒲家村的花草与凤蝶到很晚。

  如果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那么初尘于我,我于初尘,究竟该是怎么样的存在呢?

  咫尺天涯并不是一个太过平静的帮会,有仇敌,也偶尔会开帮战,只是我很懒,从不参加帮战。

  那日想起要跑商侩,也并未记起正在帮战,只是接了任务便走。

  跑到荒漠那儿的时候,屏幕突然红了,血条下降的很快,当我想要操控键盘给自己加血的时候却来不及了,我看着自己倒下,然后商侩的单子掉了出来,掉在了那个画魂的脚边。

  我叹了口气,正想默认复活,却见初尘忽然出现在身边,他用人长久拉了我起来,然后便朝那个画魂动起手来。我起来后给初尘加了几次血,那个画魂很快便死了,我捡回了刚才掉出去的商侩单子。

  商侩时移动速度很慢,我缓步移动着,初尘就跟在我后头,他说:“别怕,我在。”

  他大概不知道,“我在”这句话,是我一直认为的,最动听的情话。

  我出生在圣诞,那年圣诞,他给我寄了一大盒的零食,然后盒子的底端,是他在阳光里笑的很暖的相片,照片的反面写着,亲爱的琼玖破蛋快乐。我将那张相片用手机拍下来,创建了一个相册,它成了那个相册里唯一的一张照片,成了一张我天天都会温习的照片。

  可是我忘了,哪怕初尘笑的再暖,我的手触上去,终究是凉的。

  在之后很久的日子里,初尘依旧对我很好,好到我忘了自己不过是个房客,好到我误会他于我的感情,也是喜欢。

  是的,我喜欢上了初尘,在那一点一滴细水长流的日子里。

  或许是他说出那句“我惯的”的一瞬间,或许是他在我看风景时忽然出现陪我坐到很晚的时候,或许是在我跑商侩被杀时他如同英雄一般出现在我面前复活我挡在我身前时,或许不过是因为他那句我喜欢就好。

  或许,这不过,是我自认为的两厢情愿。

  我同初尘就那么默契得在一起那么久,久到连他的一言一语都成了习惯。

  有一阵子初尘上得少了,我以为他不过是工作忙,怕他担心,就天天开着他的号双开刷任务,定好闹钟收菜,学会帮忙组织帮会活动。

  曾经懒散的我忽然变得勤劳,而这不过是为了让初尘在回来时看到一切如旧,为了不让初尘担心与失望,这不过,是因为我喜欢初尘罢了。

  喜欢可以改变一个人,熠熠发光,亦或是面目全非。

  而两者的区别,不过在于这份喜欢的接收者,是否也一样存有喜欢的心思。

  而我,却只能在初尘说要离开的时候,变得面目全非。

  初尘要离开,因为要结婚。

  他说:“琼玖,我要结婚了,你是我在游戏里处的最好的朋友,如果你能来参加,我会很开心。”

  然后我含着泪说,好。我说好,为了成全初尘的开心。

  我翻出了最漂亮的衣服,然后坐上前往初尘那个城市的飞机。我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白云想,若是那些一闪而过的时光也能同这白云般不着痕迹该多好。

  可这注定是不可能的,时光刻下的记忆,会疼。

  我出现在初尘的婚礼上,看着他对另一个女子笑得很暖,然后拿出手机,删除了那张抚过千万遍的照片。我穿着最美的华服手捧鲜花,冲他笑的很灿烂。我将鲜花递给他,然后由衷说了对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说:“新婚快乐,初尘。”

  那些最美的年岁里,我为自己编织了一场盛大的梦境,梦境里,我喜欢初尘,初尘也喜欢我。

  可梦总是会醒的,梦醒后,我还是我,他还是他,而爱他,本就是我一个人的事。

  编织一场最盛大的梦境,一醉良久。梦醒之后,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爱你,本就是我一个人的事。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你也不能隔着网线打我是吧!]

假梦

作者:陈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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